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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醫學院關于舉辦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的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5-11-17】 點擊數:【】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我校舉辦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的管理,充分發揮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論壇在師生員工政治生活、學習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審批制度管理的意見》(中辦發〔2008〕10號),以及教育部黨組印發的《高校舉辦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審批制度管理暫行辦法》(教黨[2009]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我校各部門(包括學生社團)面向校內師生舉辦的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以及我校人員受邀到其他單位做形勢報告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學校主管此項工作的審批部門為宣統部,影響重大的要報主管校領導或學校黨委審批。 第三條 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是我校宣傳思想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舉辦的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成為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弘揚社會正氣的重要陣地。 第四條 校內各部門組織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嚴格實行“一會一報”制度。主辦方必須事先對擬請報告人、講座人的有關情況、思想政治傾向及報告會和講座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解,并征得擬請報告人、講座人所在部門黨組織同意。未經上述程序或發現報告人、講座人有思想政治傾向問題或報告、講座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的不能舉辦,違規舉辦的將追究我校報告人、講座人與我校相關主辦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條 各二級單位(包括團總支、學生會、學生社團)組織的哲學社科類報告會、研討會和講座,由所在部門黨組織先行審查;校團委、校學生會、校級學生社團組織的講座論壇,由校團委先行審查。經審查同意后,填寫《舉辦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報學校宣傳統戰部備案。 第六條 校內各部門邀請境外人員參加有關哲學社科類學術會議或擔任各類哲學社科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講壇的報告人,須由主辦方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報批,并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的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辦發【2006】10號)的精神和教外際〔2006〕10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主辦方在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審批的同時,需向校黨委宣傳部備案。未經批準,主辦方不得向境外學者發出正式邀請。 第七條 各部門在互聯網上舉辦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查程序,努力營造積極健康的網絡輿論環境。 第八條 我校人員受邀到其他單位做形勢報告會、講座或論壇時,需經受邀人員所在部門同意,并在學校宣傳統戰部備案。受邀人員所在部門應對我校參加上述活動的人員,提出明確的政治紀律要求。如果在報告、講座中有傳播政治謠言和政治性錯誤觀點,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審查審批過程中,主辦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要加強管理,各司其職,嚴格程序,嚴格把關。對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會政治影響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十條 主辦部門要做好報告人的接待和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組織協調、秩序維護、資料整理和存檔工作。校內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內容材料原則上只限在校內傳播,未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均不得流向社會。報告會進行時,應有主辦部門人員在場協調,如發現報告人的報告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要及時制止,并消除不良影響,同時要向審批審查部門及時報告情況。 第十一條 未經審批舉辦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或者沒有按照審批程序和內容要求舉辦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中共河北中醫學院委員會宣傳統戰部 舉辦哲學社科類講座論壇審批制度 審 批 表 舉辦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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