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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的 通 知 發布日期:【2024-12-04】 點擊數:【】
中共河北中醫藥大學委員會 關于印發《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的 通 知 冀中醫發〔2024〕11號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 《河北中醫藥大學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已經黨委常委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河北中醫藥大學委員會 2024年5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河北中醫藥大學 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規范工會經費使用,更好地為教職工服務,根據《河北省總工會關于印發〈河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冀工發〔2023〕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行全國總工會和省總工會有關制度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 (二)預算管理原則。工會經費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年度收支預算需經校工會委員會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并報上級工會備案。 (三)服務職工原則。堅持工會經費為職工服務的正確使用方向,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增強工會組織服務職工的能力。 (四)勤儉節約原則。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節約開支,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益。 (五)民主管理原則。年度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定期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主動接受會員監督。同時,接受上級工會監督,依法接受國家審計監督。 第二章 工會經費收入 第三條 工會經費收入主要包括: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全國總工會規定按本人工資收入的5‰所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學校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依法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中的留成部分(學校工會留用60%)。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上級工會撥付的各類補助款項。 (四)行政補助收入。指學校依法對工會組織給予的各項經費補助。 (五)其他收入。指校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章 工會經費支出 第四條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支出范圍包括:職工活動支出、服務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五條 職工活動支出是指學校工會組織開展職工教育活動、文體活動、宣傳活動、勞模職工療休養活動、會員活動等發生的支出。包括: (一)職工教育支出。用于工會舉辦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職工教育活動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用于學校工會組織的職工素質提升補助和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員的獎勵。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標準,參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對優秀學員的獎勵應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優秀學員的評選范圍不超過參加培訓人員的10%,每名優秀學員獎勵標準不超過300元。 (二)文體活動支出。用于工會開展的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業余文體活動所需器材、服裝、用品等購置、租賃與維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動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職工健身活動支出,用于文體活動優勝者的獎勵支出,用于文體活動中必要的伙食補助費。 文體活動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誰主辦、誰獎勵。文體比賽活動設置獎項的,每次獎勵范圍不得超過整個活動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團體最高名次獎勵標準人均不超過200元,個人最高名次獎勵標準不超過300元,依次遞減;不設置獎項的,可向參加人員發放人均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同一項目一個年度內不得重復比賽、重復獎勵。 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確需統一著裝的,可按實際參加人員每人每年不超過800元的標準購買服裝。購置活動用器材按實際需要確定。 舉辦文體活動需外請教練、裁判的,其勞務費發放標準每人每半天不超過500元,其他為活動服務的工作人員,勞務費發放標準每人每半天不超過100元。本單位工作人員不得領取勞務費。 工會組織開展文體活動,確需安排用餐的,可以安排工作餐,標準為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活動統一安排工作餐的,憑用餐原始憑證據實報銷。 工會組織會員開展職工春節聯歡會,可購買適當的干鮮水果等食品,并可參照不設置獎項的文體活動為參演人員發放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 工會組織開展各類比賽時,可根據比賽項目實際需要為參賽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購買險種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不得購買與比賽活動無關的商業保險。 工會向學校行政積極爭取專項資金,配備健身設施、器材,組織職工參與職工健身活動。健身設施不能滿足職工會員需求,每年按照一定標準為職工會員購買健身服務,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文體活動支出預算不能全部用于購買健身服務,嚴禁將購買健身服務變相濫發津貼、補貼,嚴禁以商業預付卡方式提供相關服務。購買健身服務的項目、標準由工會委員會研究討論確定。 (三)宣傳活動支出。用于工會開展重點工作、重大主題和重大節日宣傳活動所需的材料消耗、場地租金、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宣傳黨的創新理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等經常性宣傳活動方面的支出,用于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舉辦的知識競賽、宣講、演講比賽、展覽等宣傳活動支出。 (四)勞模職工療休養支出。用于工會組織開展的勞動模范和先進職工療休養活動的公雜費等補助支出。 工會可承擔行政委托的組織勞模和先進職工、在防疫救災等突發公共事件中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的職工療休養任務。療休養優先選擇勞模療休養基地,時間一般不超過5天(不含往返)。療休養期間參觀收費景點不超過2個,外出參觀原則不超過2天,往返路費、伙食費、住宿費等由學校行政承擔,工會可對療休養活動的公雜費等進行適當補貼。療休養期間,不得跨省活動,原則上住宿地點不變。 (五)會員活動支出。用于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工會要界定好會員的身份,凡工資未納入學校撥繳工會經費總額的,不向其發放集體福利。 會費可用于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開展春游秋游,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組織會員春游秋游應當日往返,不得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組織春游秋游確有需要,可開支交通費、工作餐、門票、活動用品等,每人每天不超過200元,工作餐參照文體活動用餐標準。會費不足部分可以用工會經費適當彌補。會員春游秋游,確需購買外部服務的,應根據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采購程序,選擇旅行社承接,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關費用。嚴禁將購買旅行社服務異化為公款旅游。 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2100元,可結合實際采取實物發放或指定地點限時領取確定物品的提貨憑證,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及代金券。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同等條件下可通過“832 平臺”等渠道優先采購脫貧地區產品作為慰問品。 工會對會員生日慰問,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發放每人每年不超過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會會員結婚、符合政策生育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品或慰問金。 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可給予每人每次不超過500元的慰問品,同一會員同一病種當年多次住院,慰問一次為限。工會會員去世,可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近親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時,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并可按照當地風俗習慣以工會名義購買花圈等。 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工會可組織座談會歡送,可購買適當的干鮮水果等食品,可發放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 (六)其他活動支出。基層工會用于開展其他活動的各項職工活動支出。 第六條 職工服務支出是指基層工會開展職工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建家活動、職工創新活動、職工互助保障、心理咨詢等工作發生的支出。包括: (一)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支出。用于基層工會開展合理化建議、崗位練兵、技術培訓等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支出及獎勵支出。對于競賽成績突出的個人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具體獎勵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確定。 (二)建家活動支出。用于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方面的支出。 (三)職工創新活動支出。用于開展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職工創新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其他服務支出。用于組織開展會員和職工普惠制服務、心理咨詢、互助保障等其他方面的職工服務支出。學校行政和工會可對參加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的職工在互助費用方面給予一定的補助。 工會可組織“六一”兒童節慰問活動,慰問范圍為有14周歲以下兒童且參加活動的職工,慰問支出辦法和標準參照第五條第二款“不設置獎項的,可向參加人員發放人均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執行。不得未組織活動直接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慰問品。 第七條 維權支出是指學校工會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的支出。 (一)困難職工幫扶費。用于工會對困難職工提供資金和物質幫助等發生的支出。工會會員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學等原因致困時,工會根據困難的情況,經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可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0元的救助。 (二)送溫暖費。用于學校工會開展年度送溫暖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其他維權支出。用于推進和諧勞動關系、促進職工身心健康、提供法律援助等支出。 第八條 業務支出是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以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 (一)培訓支出。用于工會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培訓發生的支出。支付標準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會議支出。用于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以及其他專業工作會議的各項支出。支付標準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專項業務支出。用于工會開展工會組織建設、專題調研、專項工作等支出。 (四)其他業務支出。用于評選表彰的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支出,用于學校工會必要的辦公費、差旅費支出。 經本單位黨政認可和上級工會批準,學校工會可以開展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工作。評選表彰總人數應當控制在本單位會員人數的15%以內,獎勵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300元。 第九條 資本性支出是指學校工會從事工會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第十條 其他支出是指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章 工會財務管理 第十一條 工會主席對工會財務負責,分工會主席對本分工會經費負責。工會根據學校和上級工會要求,依法合理地編制工會經費年度預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上報上級工會。定期向校工會委員會和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工會經費收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收支須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工會委托學校財務部門安排會計人員代理記賬,會計人員要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反映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和財務管理狀況。 第十三條 工會、分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全校性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支出。包括:職工活動支出、職工服務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主要包括:職工教育、宣傳活動、文體活動、勞動模范和先進職工療休養,國家法定節日職工集體福利、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工會會員及會員直系親屬去世慰問和工會會員退休離崗紀念品等支出。 分工會經費是指本分工會會員會費、工會補助經費、工會獎勵經費,主要用于分工會范圍內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支出。主要包括:宣傳教育、文體活動、職工小家建設、春游秋游等其他集體活動的經費支出和工會會員結婚、符合政策生育和生病住院的慰問支出。 第十四條 工會要加強會計核算,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各項開支要真實合法,慰問品、生日蛋糕等大宗物品采購應采取公開招標或比選形式確定。發放慰問金、慰問品等,審批手續齊全,簽領規范到位,須附本人或經辦人簽名的簽領單(見附件),購物發票要寫明具體品名、數量、單價或附蓋有銷售方公章的購物清單,符合紀檢、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審核要求。 第五章 工會財務報銷 第十五條 凡報銷的發票(收據)均應由國家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發票應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 第十六條 本細則項目開支審批權限。支出費用500元以上使用公務卡或轉賬匯款結算,單次開支5000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分工會主席(或驗收人)、校工會主席簽字;單次開支5000元(含)以上的,由經辦人、分工會主席(或驗收人)、校工會主席簽字,經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到工會財務報銷。 第十七條 工會經費采用銀行轉賬方式報銷,報銷人應提供本人姓名及相應銀行卡卡號,并在賬目發生后一個月(寒暑假除外)內辦理報銷事宜。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工會要嚴格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規定,依規依法接受審計監督檢查。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每年度至少向會員代表大會或全體會員公布一次。 第十九條 工會經費不得購買黨風廉政建設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河北中醫學院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冀中醫發〔2018〕48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 《河北中醫學院關于合理使用在職教職工福利費的意見》(冀中醫黨〔2014〕31號)“有關項目的發放標準”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學校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河北中醫藥大學工會會員慰問金或慰問品(紀念品)審批表 附件
河北中醫藥大學 工會會員慰問金或慰問品(紀念品)審批表 部門 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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