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
||||||||||||||||||||||||||||||||||||||||||||||||||||||||||||||||||||||||||||||||||||||||||||||||||||||||||||||||||||||||||||||||||||||||||||||||||||||||||||||||||||||||||||||||||||||||||||||||||||||||||||||||||||||||||||||||||||||||||||||||||||||||
![]() |
||||||||||||||||||||||||||||||||||||||||||||||||||||||||||||||||||||||||||||||||||||||||||||||||||||||||||||||||||||||||||||||||||||||||||||||||||||||||||||||||||||||||||||||||||||||||||||||||||||||||||||||||||||||||||||||||||||||||||||||||||||||||
![]() 河北中醫學院工會委員會
關于印發《河北中醫學院“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 冀中醫工〔2019〕1號 發布日期:【2021-04-15】 點擊數:【】
河北中醫學院工會委員會 關于印發《河北中醫學院“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 冀中醫工〔2019〕1號
各分會: 按照河北省教科文衛工會《關于印發〈直屬高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冀教科文衛工〔2015〕16號)的要求,進一步推動學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持續健康發展, 學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領導小組對原《河北中醫學院“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進行了修改,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中醫學院工會委員會 2019年11月19日 河北中醫學院 “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大對困難職工的幫扶力度,并在職工中廣泛開展互助互濟活動,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救助困難職工一日捐”活動的通知》(辦字〔2009〕101號)和河北省教科文衛工會《關于印發〈直屬高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冀教科文衛工〔2015〕16號)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是由省政府確定、校黨委領導、校工會具體承辦,多渠道籌集資金,為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參與職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動。 第三條 此活動堅持為職工服務的宗旨,積極倡導學校廣大教職工發揚團結友愛、互助互濟的優良傳統,自愿參與,奉獻愛心。 第四條 “職工互助一日捐”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量入為出。 第五條 “職工互助一日捐” 活動募捐及實施救助,按照“公開、公平、公正” 及突出“互助性、普惠性、應急性”原則進行。捐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通過各種渠道向教職工公開,接受監督。 第二章 參與對象和標準 第六條 河北中醫學院在職在崗職工(不含臨時聘用人員)一次性交納本人本年度一日的工資收入(校領導不低于120元,副教授、副處級及以上人員不低于100元,其他人員不低于60元)。 第七條 “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以自然年度為周期,每年第四季度進行籌集活動,用于下一年度開展救助。進入救助期后,不再接受職工個人交納互助金。 第三章 救助對象和標準 第八條 “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參與職工家庭給予救助: (一)參與職工及其家庭中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滿18周歲,但尚就讀于正規全日制學校者,下同),經省三級醫院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見注1)一種或幾種的,即給予定額救助。對參與職工本人的救助標準應高于其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參與職工及其家庭中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活動當期內,經省三級醫院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見注2)的,給予定額救助。 (三)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導致參與職工家庭人員、財產遭受重大損傷、損失,影響到基本生活的,根據損傷、損失情況給予定額救助。 (四)參與職工本人的未就業父母在活動當期內,經河北省三級以上醫院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的,可享受一次性定額救助。 (五)對參與職工已就業配偶和已就業父母,因其所在單位未開展“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等非主觀原因造成無法參與活動并未經活動救助的,在活動當期內,經河北省三級以上醫院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且參與職工本人未享受過救助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定額救助。 第九條 救助標準: (一)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的一種或幾種的參與職工、符合上述條件的參與職工家庭中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別給予一次性救助15000元和10000元。 (二)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以外其他重大疾病的參與職工、符合上述條件的參與職工家庭中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別給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和8000元。 (三)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導致參與職工家庭人員、財產重大損傷、損失,影響到基本生活的捐款職工家庭一次性救助10000元。 (四)參與職工本人未就業父母在活動當期內,經河北省三級以上醫院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的,可享受一次性定額救助,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 (五)對參與職工已就業配偶和已就業父母,因其所在單位未開展“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等非主觀原因造成無法參與活動的,在活動當期內,經河北省三級以上醫院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且參與職工本人未享受過救助的,可根據實際情況享受最高不超過5000元的定額救助。 第十條 學校工會建立緊急救助制度。對于特別重大的救助事項,經學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并報經省教科文衛工會同意后,立即給予一次性定額救助。個人自費額度超過5萬不足10萬的,由學校留存資金進行救助,如留存資金不足,可向省教科文衛工會申請救助,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0元;個人自費額度超過10萬由省教科文衛工會進行救助,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0元。 第十一條 學校工會可依據活動期末資金結余情況,開展專項救助。對原來未納入救助范圍的病種或對家庭生活陷入嚴重困難的患病職工,開展專項救助活動,擴大活動的影響力。具體救助病種由省教科文衛工會“職工互助一日捐”領導小組在當期活動期末統一研究決定,具體救助標準最高不超過首次患病職工本人救助的標準。 第四章 救助期限和除外責任 第十二條 救助期限每期為一年并按自然年度計,即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如隔年開展捐款,救助期限順延一年。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活動無救助責任: (一)參加本活動的捐款職工有欺詐、作弊行為; (二)工傷和患職業病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被醫院錯誤診斷為本細則規定的救助范圍內的重大疾病的; (四)自殺、自傷等故意行為; (五)犯罪、吸毒、斗毆及醉酒行為; (六)其他違法違章行為。 第十四條 在一個活動期限內,對各類符合救助條件的參與職工只可享受一次救助,特殊情況由校工會報省科教文衛工會研究確定。 第五章 救助對象的申報、審批 第十五條 救助對象的申報程序:申請、核實、審批和建檔等程序。 (一)申請。申請人首先向所在分會提出申請,并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見注3)要真實有效,準確無誤。 (二)核實。分會接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基本情況進行核實,并出具證明,同審核材料一起交學校工會。學校工會確認情況屬實后,申請人填寫《河北省“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救助金審批表》。 (三)審批。救助人員名單,由學校“職工互助一日捐”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學校工會主席簽批。審批程序一般在十日內完成,其結果及時通知申請人。 (四)建檔。經審查符合救助條件的,由校工會將救助資料專卷歸檔,妥善保存。 第六章 救助資金的收集、留存、調劑、使用和審批 第十六條 學校工會按照標準收集救助金,留存70%,30%上解省教科文衛工會。學校首先使用留存資金實施救助,不足時提出申請,由省教科文衛工會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調劑。 第十七條 學校工會、省科教文衛工會救助資金的審批權限分別是1.5萬元以下和5萬元以下。 第七章 活動費用及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十八條 “職工互助一日捐”資金納入學校工會財務賬內統一核算,使用“代管經費”科目,下設“職工互助一日捐”項目統一管理、獨立核算該項資金。 第十九條 學校工會對交納互助金的職工逐人登記造冊,報省科教文衛工會備案。 第二十條 按規定發放的救助金,將由被救助人簽字的《河北省“職工互助一日捐”救助金審批表》,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本細則規定募集和使用資金,堅持專款專用。當期活動結束后,由學校工會就此項資金的收集、使用情況向省教科文衛工會作專項報告,結余資金可結轉下期使用。 第二十二條 學校工會經審組織將此項資金列入年度審查審計的重點內容,并接受河北省教科文衛工會的監督。 第八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二十三條 成立河北中醫學院“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分管工會校領導 副組長:工會主席 成 員:黨政辦主任、教務處處長、人事處處長、財務處處長、工會副主席 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工會,工會主席任主任,副主席任副主任。 工作人員:學校工會專職干部和財務處有關會計及各分會主席。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一)研究確定學校開展“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重大事項,制定和修訂此活動實施細則等重要文件。 (二)負責學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的組織、發動。 (三)負責申請救助職工情況的核實、申報、歸檔等事項,并出具相關證明;在救助范圍內,按審批權限審查和批準使用救助資金。 (四)完成省教科文衛工會“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條 開展“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的工作經費從工會經費中安排解決,并列入預算。 第九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申請救助的教職工有欺詐和作弊行為的,取消其當期申請救助權利,已發出的救助金應予以追回;因醫院誤診而得到的救助金,應予以追回。 第二十七條 學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的工作機構、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實施細則開展活動,對違反者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相應處分: 1.違反規定審批救助對象的; 2.違反規定擴大、變更資金使用范圍的; 3.違反規定提高救助標準的; 4.違反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使用救助資金的; 5.違反規定滯留應當上解和下撥資金的; 6.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糾正。情節嚴重的,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相應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虛報、瞞報有關情況,騙取、套取、冒領救助資金的; 2.截留、擠占、挪用、貪污救助資金的; 3.拒絕或阻撓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的; 4.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三)違法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和后果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并通報批評。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解釋權歸河北中醫學院“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領導小組。其他未盡事宜按河北省教科文衛工會《關于印發〈直屬高校“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冀教科文衛工〔2015〕16號)執行。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注1:十種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再生障礙性貧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臟瓣膜置換術—須開胸手術;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顱內腫瘤手術—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重大器官移植術—須異體移植術;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注2:十種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包括: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嚴重的多發性硬化、嚴重的1型糖尿病、侵蝕性葡萄胎(或稱惡性葡萄胎)、嚴重的原發性心肌病等。 注3:證明材料包括:患十種重大疾病一種或幾種或經省二級醫院首次確診患十種重大疾病以外其他重大疾病的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提供診斷證明、住院票據、身份證、戶口本等原件、復印件;參與職工家庭應提供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住院票據等原件、復印件及單位統一收據。參與職工父母救助需要提供戶口本或派出所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附件:《河北省“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救助金審批表》 河北省“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 救助金申請審批表 編制單位: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申請人填寫此表,須附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捐款證明憑證的復印件; 2.說明申請救助原因時,申請人必須符合《“職工互助一日捐”管理辦法》規定的救助對象條件,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患大病診斷及醫療費用證明、自付金額證明、子女就讀證明、家庭遭遇突發意外證明的復印件; 3.申請人的申請經過審核、通過后,以上證明材料應隨本表一起入檔保管。 名詞解釋: 戶口類型:分為城鎮、農村。 電子檔案編號:指納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軟件”的檔案編號。 困難類別:納入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的困難、特困職工及遇到臨時困難的職工。 捐款憑證編號:指《河北省公益事業接收捐贈統一收據》的編號。 就業狀況:指在崗、待崗、下崗、失業、內退、病休、退(離)休七種情況。 單位性質:是根據國家統計分類劃分的經濟類別,本表暫分為國有經濟 、集體經濟(包括民營、股份)、個體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其他經濟,以及機關、事業單位。 所屬行業:是根據國家統計分類對單位的劃分,包括農林牧漁業、采掘業、制造業、建筑業、批發零售業、住宿和就餐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業服務業、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等情況。 家庭年總收入:指家庭成員年度內的工資收入及其他收入總和。 工作單位:申請人就業的企業或單位。填寫具體到車間(分廠)或科室。 家庭住址:申請人家庭固定居所。填寫具體到社區(村)、樓棟號。 |
杏苑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杏苑路3號,050200 橘泉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新石南路326號,050091
祁州校區: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保衡南大街99號,071200 東垣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中山東路389號,050017
版權所有:河北中醫藥大學 聯系電話:0311-89926000 傳真:0311-89926000 郵編:0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