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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醫科〔2018〕5號 河北中醫學院優秀青年教師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1-04-15】 點擊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校的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長,增加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儲備,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科技人才隊伍,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優秀青年教師基礎研究計劃項目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面,具有較好科研基礎或取得較好成績的青年學者,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培養一批有望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資助的優秀青年學術骨干。 第三條 本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科技處負責,每年組織申報一次。 第四條 本項目申請人只能獲得一次資助,項目實施時間一般為3年。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五條 申請人應為:男性未滿32周歲,女性未滿37周歲的我校在職員工(以申報通知發布的具體時間計算);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第六條 申請本項目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申請人依托我校申請當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未能立項但取得較好的評審意見。 (二)申請人依托我校申請當年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未能立項但獲得河北省社科規劃辦的推薦資格。 第三章 申報流程 第七條 申請人須認真填寫《河北中醫學院優秀青年教師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書》,申請書經所在部門或二級學院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后,匯總報送科技處。 第八條 科技處對各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項目,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會議評審,擇優資助;形式審查不通過的項目,直接退回,不予評審。(形式審查標準參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國家社科基金上一年度的審核標準執行) 第九條 評審結果經學校審批通過后,于校園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下發立項文件。 第十條 確定立項的項目,須填寫《河北中醫學院優秀青年教師基礎研究計劃項目任務書》,要注意編制科學的經費預算,制定合理的經費使用計劃,任務書由科技處蓋章后生效。 第四章 經費與管理 第十一條 經費資助標準和方式如下: (一)資助標準 1、自然科學類資助金額為8萬/項, 2、社會科學類資助金額為4萬/項。 (二)資助方式 研究經費按照項目實施年度每年按計劃撥款。 第十二條 經費的開支范圍主要包括: (一)自然科學類 1.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2.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項目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3.差旅費/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不超過申請或資助經費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具體標準請參考我校財務內部管理辦法執行) 4.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5.勞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科技輔助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非本校職工),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以及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勞務費預算不允許超過申請或資助經費的10%,據實編制。 6.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支出標準參照國家規定執行。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及其項目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專家咨詢費預算不允許超過申請或資助經費的10%,據實編制。 7.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在研究期間不允許調增。 (二)社會科學類 1.資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圖書(包括外文圖書)購置費,資料收集、整理、復印、翻拍、翻譯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等。 2.數據采集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調查、訪談、數據購買、數據分析及相應技術服務購買等支出的費用。 3.會議費/差旅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國內調研活動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它費用。不超過申請或資助經費2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具體標準請參考我校財務內部管理辦法執行) 4.專家咨詢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支出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及其項目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專家咨詢費預算不允許超過申請或資助經費的10%,據實編制。 5.勞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費用(非本校職工)。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以及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勞務費預算不允許超過申請或資助經費的10%,據實編制。 6.印刷出版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的打印費、印刷費及階段性成果出版費等。 7.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在研究期間不允許調增。 第十三條 研究項目開支經費如與申報預算不一致,需提前向科技處提交《預算調整審批表》,審批通過后方可按新預算開支。 第十四條 不在上述開支范圍內的其他支出費用,原則上不予報銷;具體報銷流程和要求參照我校《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冀中醫科〔2016〕9號)和財務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項目在研期間,項目負責人因出國、工作單位變更等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應由各部門或二級學院上報科技處備案,學校撤銷其項目并收回剩余經費。 第十六條 項目負責人所在部門或二級學院負責監督、檢查課題的實施,并及時協助項目負責人解決在項目執行中遇到的困難。 第十七條 科技處將抽查各項目的進展情況,被抽查項目需向科技處提交進展報告,經項目負責人所在部門或二級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送科技處備案。 第五章 結 題 第十八條 結題具體要求如下: (一)自然科學類 項目結題時,項目負責人應至少完成以下任務目標中的一項: 1.作為項目負責人,依托我校立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研究內容應與受資助項目相同或相近) 2.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與本項目相關的SCIE論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論文及CSCD論文3篇。 3.以第一發明人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河北中醫學院”為專利權人,且與本項目相關) 4.出版學術專著1部。(需與本項目相關) 5.獲得橫向資助經費到賬20萬元及以上。(研究內容應與受資助項目相同或相近) (二)社會科學類 項目結題時,項目負責人應至少完成以下任務目標中的一項: 1.作為項目負責人,依托我校立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研究內容應與受資助項目相同或相近) 2.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與本項目相關的SSCI論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論文2篇。 3.出版學術專著、科普讀物、譯著、古籍整理著作、工具書或電子出版物1部。(需與本項目相關) 4.獲得橫向資助經費到賬5萬及以上。(研究內容應與受資助項目相同或相近) 第十九條 項目研究期滿之日起3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撰寫結題報告、編制項目資助經費決算、準備相關結題材料;項目負責人對結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屬部門或二級學院應當對結題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送科技處。 第二十條 項目研究期內不能完成研究內容或產出科研成果的,需提前3個月填寫《項目延期申請表》提交科技處備案,每個項目最多可以申請1次延期,最多延期1年。 第二十一條 最終未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結題的項目,學校將進行撤項處理,取消項目負責人依托我校申報各類科研項目資格2年,并收回剩余研究經費。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項目研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屬河北中醫學院,項目形成的論文及專著等須標注項目編號或“河北中醫學院優秀青年教師基礎研究計劃項目資助”字樣。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科技處負責解釋,原《河北中醫學院青年教師科研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冀中醫科〔2014〕12號)同時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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