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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醫學院師資培訓工作暫行規定
發布日期:【2015-11-19】 點擊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師資隊伍整體水平,造就一支師德高尚、素質精良、結構優化、富有創新精神的教師隊伍,使師資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精神,結合我校師資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二條 堅持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培養提高并重的原則。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素質,加強教師的專業基礎知識和教學、科研能力的培養為目的,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滿足學校人才培養的需要。 第三條 堅持專業對口、按需培訓、學用一致、注重實效的原則。以在職培訓為主,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培訓,不斷豐富培訓工作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方法,提高培訓工作效果。 第四條 堅持普遍提高和重點培養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培養在教學、科研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優秀中青年教師,使之盡快成為學術骨干和學科帶頭人。對中青年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干教師以及重點學科、品牌、特色專業和新辦專業的教師,實行傾斜政策,鼓勵參加高層次培訓。 第五條 堅持個人自愿和政策導向的原則。教師參加培訓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全體教師必須按照本規定要求,參加各項培訓,通過相應考核。同時強化培訓工作的政策導向,把培訓與教師職務評聘掛鉤。教師參加培訓學習,作為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條件:任現職期間平均每年至少參加1次培訓學習。不參加培訓或培訓成績不合格者,學校有權“一票否決”,取消其晉升高一級職務的評聘資格。 第三章 培訓形式與要求 第六條 基礎性培訓 (一)崗前培訓。每年錄用的青年教師必須參加河北省高等教師培訓中心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通過對《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和《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等課程的學習,熟悉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制訂、教案準備、畢業論文及畢業設計的指導、出題閱卷、答疑、批改作業等各個教學環節,掌握基本教育科學知識和技能。 (二)現代教育技術培訓。利用校內外資源對中青年教師開展以網絡教學、計算機輔助教學、電化教學為主要內容的現代教育技術培訓,使教師掌握現代化教育技術的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增強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三)外語培訓。鼓勵教師通過在職培訓、脫產進修的方式到國內外進修培訓,盡快提高外語水平,以滿足中醫英語、國際教育等外語教學需要。 第七條 專業性培訓 (一)單科培訓和專項進修。根據學科建設、新設課程及專項科研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對教師進行單科培訓或專項進修。申請者一般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備完成進修任務所必需的業務基礎的專任教師。 (二)高層次研修。包括參加國內外訪問學者、高級研討班、骨干教師進修班、博士后研究、外出交流講學等高層次學術活動和高層次專項進修。申請者一般要求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和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優秀青年教師。 (三)中醫“師帶徒”傳承。“師帶徒”是中醫重要的傳承之道,是中醫藥類專業教師提高中醫臨床技能和水平最為有效的途徑。學校鼓勵和支持相關專業中青年教師,通過參加全國、省、學校三級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及中醫臨床人才師承研修班等方式,提升醫教研能力和水平。原則上相關專業教師今后必須有參加“師帶徒”傳承經歷,并考核出師。 (四)其它短期培訓。 根據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和專業建設需要,有針對性的開展各類專題性培訓。選派具有一定專業基礎、在本崗位工作1年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但申請參加各類學(協)會主辦的,非教育、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舉辦的各類短期研討會、研修班等,不屬于師資培訓范圍,一般不予批準。 (五)大力提倡和資助各學院、各學科聘請校內外專業領域內名師、名家舉辦專題講座,開展學術交流和教學改革、教學研討活動,提高教師專業知識和教學水平。 第八條 學歷、學位培訓 學校鼓勵并資助教師通過校外學習、聯合培養、校內培訓等方式,攻讀定向(委培)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 (一)申請攻讀博士學位教師原則上要求年齡在45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在校工作滿3年。 (二)申請攻讀碩士學位教師,原則上不做年齡和工作年限要求,支持教師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 第四章 進修審批程序 第九條 制定年度師資培訓計劃。各二級單位根據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從本單位學科發展及教學科研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制定年度師資培訓計劃,并于每年的6月底前報學校人事處,經審核并報經主管校長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第十條 培訓進修的審批。 (一)個人申請。凡具備培訓基本條件的人員及學校編制的臨床教師均可向所在二級單位提出培訓申請,并填寫《河北中醫學院師資培訓申請表》(附后)。 (二)二級單位簽署意見。二級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及申請培訓人員的表現情況,對個人申請提出具體意見后報人事處。 (三)人事處審定批準。人事處對申請者的條件、進修專業、進修形式和時間等進行審核,結合核定的全校師資培訓計劃,統籌安排,進行審批。 第五章 管理與考核 第十一條 師資培訓工作由學校、院(部)兩級負責。學校負責教師隊伍的建設規劃、政策指導、管理經費和提供條件。各院(部)根據學科發展趨勢制定教師培訓計劃,合理安排教師培訓進修工作。 第十二條 建立教師培訓登記制度。學校和各二級學院(部)建立教師繼續教育檔案,記載教師接受培訓的基本情況。 第十三條 教師參加各級各類培訓的考核結果要與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評選優秀、年終考核等掛鉤,作為其重要依據之一。 第十四條 經學校批準,攻讀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出國留學或研修的教師,在派出前要與學校簽定協議書。 第十五條 參加培訓人員進修期間,應自覺遵守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努力完成學習任務;積極參與導師的科研工作,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和水平。所在部門要與進修人員保持經常性聯系,及時了解進修人員情況,督促其按期完成進修計劃和任務,按期回校報到。 第十六條 參加各類培訓的人員進修結束后,需將進修成績報告單或結業證書復印件等材料一并送交所在二級學院(部),存入專業技術業務檔案,作為職務評聘、獎懲等方面的依據。同時要根據其培訓內容在一定范圍內匯報總結學習情況或作學術報告;學習期限一年以上者,還應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 第十七條 對于個人不努力學習,進修成績不合格,未完成進修任務,或不遵守有關規定,違反協議條款,擅自脫離學習崗位者,或未經同意,私自調整培訓內容、時間及形式者,學校不予報銷進修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并有權終止其進修學習。 第六章 培訓期間待遇及經費 報考各類研究生暫行規定》規定或本人與學校所簽協議執行。 第十九條 由學校選派到國外進修者,學習期間工資等各種待遇按照國家規定,或本人與學校所簽協議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培訓經費。學校根據財政運行狀況,每年撥出一定數額的經費專門用于師資培訓。 第七章 培訓后服務期限 第二十一條 參加培訓人員進修結束后,必須回校完成所規定的服務期限: (一)學校培養取得碩士學位的教師,回校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取得博士學位的教師,回校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8年。 (二)非學歷脫產進修3個月至6個月,回校工作的最低服務期限為1年;脫產進修6個月至1年,回校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2年。 (三)進修教師未滿服務期,不得提出調離或辭職。堅持要求調離或辭職者,須向學校交納服務補償費。補償費標準及計算辦法按照《河北中醫學院教職工報考各類研究生暫行規定》或本人與學校所簽協議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各附屬單位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河北中醫學院師資培訓申請表》 河北中醫學院師資培訓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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