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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5-11-19】 點擊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用人機制,優化隊伍結構,保證人才數量 和質量,實現學校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 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堅持崗位需要、按崗聘用原則;堅持統籌規劃、重點保障的原則。 第三條 公開招聘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進行,日常工 作由人事處負責,會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 公開招聘在學校確定的增人計劃內,根據編制崗位、專業需要、任職條件等要求進行。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公布,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 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 招聘的范圍。學校補充各類崗位所需的專任教師、教學輔助人員、專職輔導員和黨政管理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或學校根據特殊情況(如引進人才配偶)需要直接安排外,一般均實行公開招聘。 第六條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醫學高等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道德素質,能夠團結協作; (三)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學術研究能力或其他條件; (四)一般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所有學科招聘教師,按照同等條件下先博士、后碩士,先校外(重點大學、科研院所)、后校內的原則錄用;具有博士點的學科,原則上應錄用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流動站出站人員。 (五)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可放寬到40周歲,博士后人員或正高級職稱可放寬到50周歲。 第七條 招聘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高層次人才,各單位應著重常年物色,學校隨時評議聘用,不受時間限制。有應聘意向者由人事處組織專家組進行考核評議,考核結果報學校研究同意后,直接辦理招聘手續: (一)引進的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以及其它國家級人才工程人選、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省“百人計劃”人選等高層次人才。 (二)根據工作需要引進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三)根據工作需要引進的海外留學取得博士學位、發表醫藥相關專業高水平論文的優秀回國人員。 以上人員聘用期間待遇另行規定。 第三章 招聘工作程序 第八條 編制招聘計劃。各用人單位(部門)根據學科建設和工作需要,于每年11月底前,在認真分析本單位(部門)隊伍總量、學科專業分布以及梯隊結構等綜合因素的基礎上,提出下一年度的人才需求計劃;人事處匯總各單位(部門)用人計劃,結合人員編制、人均工作量、各類崗位空缺等情況,擬定全校年度人員招聘計劃;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 第九條 發布招聘公告。于每年年初,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達正式招聘計劃,確定招聘名額、對象及條件后,通過學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其它公開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第十條 個人報名申請。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直接遞交材料等方式,向學校人事處或用人單位(部門)提出應聘申請,提交《河北中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從學校網頁下載)、個人簡歷、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專家推薦信及其它相關應聘材料等。也可以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報名應聘。 第十一條 資格審查。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對所有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業績成果等材料進行認真核對,擇優篩選,初步確定考核對象。要求參加考核人員與需求計劃名額比例不低于3:1。應聘專任教師、教輔崗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用人單位負責;應聘黨政管理、專任輔導員崗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人事處負責。 第十二條 組織考核 (一)人事處與用人單位按照崗位與學科要求,組織專家考核組,對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專業技術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考核組成員由校領導、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用人單位負責人、學科專家組成。 (二)根據崗位要求,制定招聘考核具體實施方案,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應聘專任教師、教輔崗位人員的考核實施方案由各用人單位制定;應聘黨政管理、專任輔導員崗位的考核方案由人事處制定。筆試內容以崗位需要的基本理論知識、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為主;面試可采取試講、答辯、演講、情景模擬、實驗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 (三)根據考試成績和考核情況,專家考核組提出審查評議意見,采取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 第十三條 體檢。擬聘人員應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資格。 第十四條 確定受聘人員。根據考核和體檢情況,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人員的書面意見,報人事處審核,呈學校研究決定。 第十五條 擬聘人員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 辦理聘用手續。由人事處負責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辦理備案及人事、工資、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四章 招聘紀律與監督 第十八條 實行學校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系統性工作,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招聘政策,嚴格辦事程序,自覺遵守紀律,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第十九條 參與公開招聘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 第二十條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第二十一條 要嚴格招聘工作的考核管理,嚴格規范招聘程序。對在招聘考核工作中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河北中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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