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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醫學院處級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
發布日期:【2015-11-16】 點擊數:【】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處級干部隊伍建設,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處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以及廉潔從政狀況,完善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發〔2014〕3號)和《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中組發〔2009〕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以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為指導,客觀公正地對處級干部的綜合表現進行評定,激勵干部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恪盡職守,開拓創新,不斷提高領導水平和管理能力,為學校建設發展貢獻力量。 二、考核的組織 (一)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進行。成立由全體校領導組成的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校黨委書記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組織部,成員由相關黨政部門人員組成,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 (二)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協助做好處級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三)成立由主管校領導與紀檢監察室、組織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申訴小組,負責受理對考核結果的申訴請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并反饋調查結果。 (四)為確保年度考核工作收到實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委派考核工作辦公室相關人員,到各單位掌握了解情況,協調實施考核工作。 三、考核對象 考核的對象是全校正、副處級干部。 其中: (一)兼任兩個及以上職位的干部,在其主要職務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測評,考核時要充分考慮其兼任崗位的履職情況。 (二)已離開領導崗位,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處級干部,原則上由本人向現屬單位黨委(黨總支)提交述職述廉報告,由干部現屬單位黨委(黨總支)提出考核意見,報考核辦公室呈領導小組審批。 (三)新提拔任職的正處級領導干部,按現任職務進行年度考核;任職不足半年的,在原單位進行考核,由現單位所屬基層黨委(黨總支)提供現任職務的履職情況,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核等次。 (四)新提拔任職的副處級領導干部在現任職單位進行年度考核,任職不足半年的,由原單位所屬基層黨委(黨總支)提供原任職務的履職情況,再綜合考慮現崗位的工作情況,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核等次。 (五)從外單位新調入我校任職不足半年的處級領導干部,由干部現屬基層單位黨委(黨總支)提交其現任職務履職情況,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參考由組織人事部門提供的在原單位的有關情況,確定考核等次。 (六)校內交流任職的處級領導干部,在新崗位任職時間不足半年的按原單位、原職務考核。校內借調的處級干部,借調時間超過半年的,在借調單位參加考核;不足半年的,在原單位考核,并由借調單位出具借調期間綜合評價意見。 (七)在校外掛職的干部,掛職時間在半年以內的,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其日常工作表現,結合掛職單位的考評意見,研究確定考核等次;超過半年的,不參加校內民主測評,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上級有明確要求或政策的,按上級要求或政策執行。 (八)受組織外派,在外工作超過半年的處級干部,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根據工作表現和具體情況考核并確定等次。上級有明確要求或政策的,按上級要求或政策執行。 (九)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人員,只進行考核,暫不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后再行確定。 四、考核內容 處級干部的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根據處級干部所在單位、崗位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工作對象的不同,實行分類考核,具體考核內容見附件。 德,主要是干部的黨性修養、理論素養、堅持原則和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情況。 能,主要是干部的工作思路、組織協調和依法辦事水平等方面的情況。 勤,主要是干部的精神狀態、勞動紀律和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績,主要是干部履行崗位職責成效、工作業績,完成任務的質量、數量、效率,開創本單位或分管工作新局面,對學校建設和發展做出的貢獻等方面的情況。 廉,主要考核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方面的情況。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處級干部考核由校領導測評、群眾測評和同級互評三部分組成: 1.校領導測評 學校領導對全體處級領導干部進行測評。 2.群眾測評 由被考核人所在單位教職工(不含處級干部)或其代表對處級領導干部進行測評。根據工作性質及單位基本情況,也可增加部分工作或服務對象參加。 3.同級互評 處級干部相互之間進行測評。 (二)考核成績 考核內容中的德、能、勤、績、廉五項內容每項分值分別為20分、15分、15分、35分、15分;每項考核內容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分別以A、B、C、D 表示,分值比例依次為100%、80%、60%、40%。 德=20×(A票數×1+B票數×0.8+C票數×0.6+D票數×0.4)÷有效票數 能=15×(A票數×1+B票數×0.8+C票數×0.6+D票數×0.4)÷有效票數 勤=15×(A票數×1+B票數×0.8+C票數×0.6+D票數×0.4)÷有效票數 績=35×(A票數×1+B票數×0.8+C票數×0.6+D票數×0.4)÷有效票數 廉=15×(A票數×1+B票數×0.8+C票數×0.6+D票數×0.4)÷有效票數 測評考核成績=德+能+勤+績+廉 按上述公式分別計算得出校領導測評、群眾測評和同級互評三部分得分,然后按不同權重相加,即為處級領導干部測評最終總成績: 處級領導干部測評總成績=校領導測評分×權重+群眾測評分×權重+同級互評分×權重 六、考核等次的確定 處級干部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 (一)優秀 處級干部考核優秀人選按干部測評成績排名產生,人數一般不超過處級領導干部總數的1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確定為優秀: 1.分項測評量化分數任意一項得分低于其比例60%;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或病假超過60天(不含寒暑假); 3.經學校同意離崗進行進修、學習、科研等任務累計超過60個工作日(不含寒暑假); 4.發生重大事故或其他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事件的單位領導; 5.其它不適合評優情況。 (二)稱職 處級干部測評成績在70分(含)以上,且未能確定為優秀的。 (三)基本稱職 處級干部測評成績在60分(含)以上,不滿70分的。 (四)不稱職 處級干部測評成績在60分以下或有以下情況之一者。 1.在年度考核測評中不稱職得票率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 2.因工作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或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給學校利益或聲譽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3.違反國家政策、規定,有違法亂紀等不良行為,受到各類法律或紀律處分者; 4.不按規定請銷假,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 5.消極抵制或不服從組織安排、不履行崗位職責,完不成崗位目標和任務者; 6.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或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造成不良影響者; 7.其他嚴重失職行為,經考核領導小組認定應確定為不稱職者。 七、考核程序 (一)啟動考核工作 學校黨委根據學校年度工作安排,一般在每年12月發布考核通知,啟動處級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二)個人總結 考核對象根據學校年度工作要點、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和個人崗位職責,對照考核內容,進行個人總結,形成述職述廉報告,并填寫《處級干部年度考核表》,一并送交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述職述廉 處級干部的述職述廉報告要根據民主測評的范圍,通過述職述廉會議或校園網等途徑在相應范圍內公示。述職述廉會議由各基層黨委(黨總支)負責組織召開,參加人員范圍由考核工作辦公室確定,召開時間須提前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派工作人員參加各單位的述職述廉會議。 (四)民主測評 在述職述廉基礎上,各單位各部門根據考核測評辦法的規定,按照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范圍,組織相關人員,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指派考核工作人員組織實施民主測評,負責測評票的發放、回收等相關工作。 (五)統計成績 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統計測評票并計算成績。 (六)確定結果 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測評成績,集體討論確定考核結果。 (七)反饋結果 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相關人員通過適當方式向考核對象本人或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反饋考核結果。 (八)材料歸檔 組織部負責整理完善考核資料,按要求將《處級干部年度考核表》歸入干部本人檔案,做好其他材料的歸檔保存工作。 八、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結果應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職務升降、獎懲、調整的重要參考。 (二)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三)推薦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的人選,應從近兩年考核為“優秀”或“稱職”的干部中產生。 (四)考核結果綜合排名在后5名且測評成績較低的處級領導干部,根據具體情況,由校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綜合排名在后2名且成績較低的領導干部,根據具體情況,可進行適當調整。 (五)干部在考核中被評定為“不稱職”的,視具體情況,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作如下一項或多項處理: 1.調整現任領導職務,根據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崗位; 2.取消下一輪競聘領導崗位資格; 3.降職或降級。 九、考核的紀律與監督 (一)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持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反對形式主義。考核對象要正確對待組織考核,如實匯報工作和思想,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虛心誠懇地接受群眾評議,積極主動地配合考核工作。 (二)參與考核人員和考核對象不準故意夸大、縮小、隱瞞、歪曲事實,弄虛作假;不準違背考核工作程序,搞非組織活動,干擾或妨礙考核工作正常進行;不準泄露考核過程中應當保密的信息。 (三)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考核申訴小組提請復核。學校考核申訴小組應在接到復核申請后進行調查核實工作,并向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匯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調查核實情況集體討論作出復議決定。調查核實情況和復議結果應在收到復核申請后一個月內由考核申訴小組向當事人反饋。 (四)對考核工作中違反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黨紀政紀處分。如發現處級干部有違紀問題的,及時提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 十、附則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1.河北中醫學院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測評票 2.機關部門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測評內容 3.二級單位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測評內容 附件1 河北中醫學院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測評票
注:1、評價意見[A][B][C][D]分別代表好、較好、一般、差。 2、請在被評議人姓名對應的評價意見上劃O。 3、各項不得涂改,若有涂改,則該項評價意見作廢。 附件2 機關部門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測評內容
附件3 二級單位處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測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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